解析:
在房产预售活动中,契约文书的备案程序常常被称作"网上签约备案"。按相关法律章程所定,自签署当日起计算,购房人须于30个自然日内在所在地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机构及市级、县级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和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在涉及到房屋预售环节时,有关房产买卖合同的备案事宜,我们通常会称之为“在线签订及备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自双方签署书面协议之日起开始计算,必须要在30个连续的自然日之内,由购买方即购房者向其所在地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并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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