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产项目出现烂尾现象且无法顺利交付的情况下,倘若购买方自行决定停止支付贷款款项,便会立即产生严重的债务违约问题,从而面临如下所示的多种不利后果:
首先,作为房贷发放机构的银行将会对购买方施加压力,要求其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需要承担逾期未还所涉及的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需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
其次,若购买方选择暂停还贷行为的时间较长,银行有可能会将相关违约信息上报至征信中心,这无疑将对购买方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即使经过银行多次催促,购买方仍未能及时偿还贷款,那么银行极有可能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届时购买方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同时还需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其他额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若购买房产项目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暂停或无限期延迟交付,作为购房者,擅自停止支付本应持续偿还的贷款,将触发债务违约事宜。对此,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点:
首先,银行将会向购房者不断地进行房贷追讨,倘若逾期未偿还款项,将被视为未能履行合约约定,可能被迫支付额外滞纳金以及适用违约罚息。
其次,一旦出现长期拖欠贷款的情况,银行有可能会通过征信中心向社会公开披露购房者的违约行为,这无疑将对其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严重损害。
最后,在经过银行的多次敦促和警告后仍不能如期归还贷款的购房者,银行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提起诉讼,届时购房者将面临败诉风险,并需承担由此引发的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若所购置房产出现项目烂尾无法完成交付情况时,购房方擅自停止偿还贷款,此行为将被判定为严重债务违约行为。其将会承受如下三方面的不良后果:
(1)金融机构将会对购房者发出紧迫的房贷催缴通知,如若未能按时归还欠款,则需承担对应的违约赔偿责任,通常这部分赔偿将以逾期利息的形式实现;
(2)如该行为持续时间较长,金融机构则有权利将购房者的信用违约记录上载至央行征信中心,从而对购房者的个人信用产生负面影响;
(3)在经过金融机构多次催促仍未见还款行动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有权采取法律手段对购房者提起诉讼,届时购房者将面临败诉风险,并需要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相关诉讼费用。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