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最长可以延迟交房期限这一问题并无固定答案可言。倘若排除了因不可抗力因素引发的延期现象,那么一旦实际交房时间超越了双方事先约定的日期,就应当从此时起开始核算违约补偿金额。若逾期长达三个月以上,购买方将拥有法定权利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并无关于最长期限延展时间的具体规定。若排除了由于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引发的延期现象,那么,只要超过双方所约定的交房期限,便需启动计算延迟赔偿金的程序。倘若逾期时长超过了三个月,那么购房者将有权利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024-10-08 12:19:25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