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逾期交付房屋的补偿标准,我们的建议是将违约金设定为每日逾期一天向购买方支付交易总额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因认为事先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而请求降低,则应该按照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的30%作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倘若购买者因违约金过低而请求提高违约金,需根据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具体的违约金金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关于延期交房之赔偿问题,其标准规定如下:针对延期交付情况,应该每日支付客户购买总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因客户约定的违约金过于高昂而提出减免者,该条款须以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的30%这一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同样地,如果因约定的违约金过低导致损失无法弥补而要求增加的,则应依据违约行为所致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金额。
2024-10-08 09:33:2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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