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不动产所有权人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房屋产权证件,便可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购房合同复印件申请手续。同时,咨询者亦可享有查阅与抄录不动产登记相关档案资料的权力。若咨询者需要对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进行复印取证,则必须征得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许可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第九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查询申请书;(二)查询目的的说明;(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说明。第一百零二条查询人可以查阅、抄录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人要求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复制
2024-10-08 11:07:00 回复
咨询我
权利主体应凭借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所拥有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前往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购房合同时期的复印申请。查询方则有权利进行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阅及抄录活动。若查询方提出需要对不动产登记资料进行复制的需求,不动产登记机构需无条件地为其提供相应的复制服务。
2024-10-08 10:15:49 回复
咨询我
所有权人可凭具其身份证明文件及产权证书,亲自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复印购买房屋的相关合同。至于查询人方面,则有权查阅、复制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内容。若查询人希望复制上述资料,则需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请求,该机关将有责任为其提供相应的复制服务。
2024-10-08 08:24: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