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撰写起诉状时,必须先将原、被告双方法律关系涉及的诸多基本信息清楚地勾勒出来,其次要旗帜鲜明地列出每一项诉讼请求,最后将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详细阐述;(2)将完成的起诉状按照被告的数量复制多个副本,连同相关的证据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并带到当地法院立案庭,申请正式立案处理;(3)在法院正式受理立案请求之后,会按照规定向被告方送达起诉状,同时向原告方发放举证通知书,以便进行接下来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1)在撰写诉状时,首先应当明确地概述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接着明确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充分客观地陈述案件发生的事实经过;(2)随着诉状的形成,请携带原告方诉状副本数量与被告方数目相同,以及所有相关证据的原始文件和复印件前往当地法院立案庭并进行立案申请;(3)在立案成功后,法院将会向被告发送诉状,并且向原告发送举证通知书以告知举证期限等相关事宜。
2024-10-07 09:20: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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