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1342603714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解析:
鉴于商品房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签约方享有要求出卖方履行约定并交付相关房屋的法定权利;而对那些已经成为可撤销或者被宣告为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来说,他们自知晓该事实的那一天起算,有一年的时间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求得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来撤销原有的合同,并向开发商追偿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同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同时还能索取不超过已经支付的购房款一倍额度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涉及到商品住宅的行为导致一房多售问题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当事人具备权利对销售方施加压力,促使其履行合同并向购买者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然而,针对可撤销合同以及无效合同的当事人而言,他们自知晓之日起长达一年的时间内,均有权利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此项合同,并且要求卖方退还已付款项与实现的利息收益,乃至承担最高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总额乘以一倍的经济赔偿责任。
2024-10-04 13:44:25 回复
面对商品房一房二卖行为,对于所签署的有效合同的利益相关方,他们享有相关权利,有权直接要求出卖方严格遵守并执行合同约定,将所出售的房产真实、完整地交予买受方持有,而无需再支付额外费用。然而,对于可被撤销合同的利益相关方以及无效合同的利益相关方来说,他们拥有更为密切的利益关系。在得知此种情况后的有限期内,通常是自知悉之日起12个月,他们有权向有权管辖该事宜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申诉,要求撤销相关合同,追回已经为之付出的购房款项及相应的利息收益。此外,如果财产损失已经发生,他们也有资格获得赔偿,这其中包括已经支付给卖方的购房款及利息总额,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能超过已经支付的购房款的一倍。
2024-10-04 12:48:3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