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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计算中,对于企业搬迁补偿款,要区分其用途与性质。通常,企业搬迁补偿收入减去搬迁支出后的余额,即为搬迁所得。企业于搬迁完成年度,应把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来纳税。若有搬迁损失,可在损失发生当期一次性扣除。
2024-10-03 13:1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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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计算所得税的时候,这企业搬迁补偿款可得区分用途和性质。通常来讲,企业拿到的搬迁补偿收入,把搬迁支出扣掉之后剩下的,那就是企业的搬迁所得。企业得在搬迁完成的那年,把这个搬迁所得算进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里来计算该交多少税。要是有搬迁损失,在损失发生的当期,就可以一次性当成损失给扣除掉。
2024-10-03 11:5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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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计算所得税的时候,对于搬迁补偿款,得区分它的具体用途和性质。通常,企业拿到搬迁补偿收入以后,用这个收入减去搬迁支出,剩下的就是企业的搬迁所得了。企业要在搬迁完成的那一年,把搬迁所得算进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里,然后据此纳税。要是有搬迁损失的话,在损失发生的当期,就可以一次性把这个损失给扣除掉。
2024-10-03 10:17: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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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针对企业搬迁补偿款,应当对其具体用途与性质加以区分。企业所获取的搬迁补偿收入,在扣除搬迁支出之后的剩余部分,即为企业的搬迁所得。企业需于搬迁完成的年度,把搬迁所得纳入该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以计算纳税。若存在搬迁损失,则能够在损失发生的当期,一次性将其作为损失予以扣除。
法律依据: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2024-10-03 09:05: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