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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在下班路上不小心摔倒了,而且还没出工厂大门,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可不能算是工伤。因为工伤的认定标准上可是有明确规定,说的是员工在上、下班的过程中,要是遭遇了非自己犯错导致的交通意外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伤害才行。所以说,摔倒是不满足这些特殊条件的。
2024-09-25 14:4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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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有个员工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结果又没出公司大门?那通常就不能算是工伤。要想被认为是工伤的话,条件可是很严格的。必须得是在上下班的路线上,而且还得是因为非自己的那部分原因引起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受的伤才行。这个摔倒受伤可并不在规定的范围内。
2024-09-25 14:4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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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雇员在下班途中远离公司大门范围内发生意外摔伤事件,这种情况一般的规定并不被视为工伤范畴。
然而,对于工伤的确立而言,其正常的认定原则是必须要在执行上下班路程中,并且是由于遭受到了非自身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所导致的伤害事件。因此,摔倒的事故与这些特殊的判定条件并不相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9-25 14:27: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