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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国税行政复议机关是哪里的?

陈* 辽宁-铁岭 税务行政复议咨询 2018.02.09 15:34:56 7711人阅读

我朋友对于缴纳的国税决定不服,想要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国税机关是哪里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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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21号)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审理委员会的审理结论,制作《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纪要》报案件审理会议主持人审批后,以审理委员会所在机关名义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交稽查部门执行。
然而,以县地税局名义制发相关文书,造成检查主体和处理主体不一致。自2015年2月1日起,国税发〔2001〕21号文件废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对文书制作主体作出了修改。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稽查局应当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制作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相关文书,加盖稽查局印章后送达执行。
所以,本案中,A县地税局稽查局以自己的名义制发相关文书,符合有关规定。
本案中执行行政复议的机关主体是否正确
按照规定,相关文书应当明确告知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渠道和方式。本案中,A县地税局稽查局在《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向纳税人告知了行政复议的渠道,但告知内容是否正确?本案中的行政复议机关是A县地税局,还是其所属的B市地税局(或A县政府)?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9号)第十九条规定,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从文字表述来看,本案中,纳税人对A县地税局稽查局的行政行为不服,应该向A县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但是,这里只是一般规定,对本案并不适用。因为本案属于重大税务案件,而且经过A县地税局审理。A县地税局稽查局只是按照A县地税局的审理决定来处理案件。
行政复议,是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本案已经过A县地税局审理,自然不宜再由A县地税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来审查,否则将会出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自己监督自己的非正常现象,失去行政复议工作的积极意义。《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审理委员会所在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对照来看,本案中的被申请人应该是A县地税局。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依此规定,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该是B市地税局或者A县政府。
综上所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只是对文书制作主体作出了修改,可以理解为由稽查局代表所属税务局作出处理决定,并不改变“重大税务案件”的实质属性。因此,稽查局在制作相关文书时,一定要准确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机关的名称,不能出错。

2018-02-09 15:4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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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税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里是有所规定的,向上一级的税务机关行政复议,而遇到特殊情况时,也可向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2020-11-04 22:26:3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的特点,主要有:一、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一般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二、税务行政复议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这是由行政复议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救济的目的所决定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理合法、适当,或税务机关还没有作出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就不存在税务行政复议。三、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于大多数行政案件来说,当事人都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解决,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在此基础上,两个程序的衔接方面,税务行政案件的适用还有其特殊性。根据《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因纳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经复议仍不服的,才能;对于因处罚、保全措施及强制执行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复议或诉讼程序,如选择复议程序,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四、税务行政复议因当事人的申请而产生。当事人提出申请是引起税务行政复议的重要条件之一。当事人不申请,就不可能通过行政复议这种形式获得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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