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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么情况下能告人家强奸这个事?没那么复杂。得满足下面这几点才能成立:
第一你得有那个把别人说成强奸犯的事儿搞出来的行为。也就是说你要故意编造根本就不实际发生过的强奸或者是在真实情况上下功夫让它看起来像是真的。接着,你还得去告诉相关部门。像公安局、检察院这种打官司的地方都算在内。
然后,告发这事得是你想故意陷害那个人才行。就是说你明明知道人家并没有干过强奸这样的事情,但你还是希望他们因此而遭到警方的调查和惩罚。
最后一点就是,你说的话得有点影响。至少得让你告的那个人的正常生活、工作跟名声跟着遭殃啊。
2024-09-19 13:0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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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让诬告强奸罪成立,主要得满足下面这几点:
首先,得有编造别人犯了强奸罪这样子的事情。也故意捏造根本就没有发生过的强奸事件或者是把真实情况给扭曲过来。
然后,还要有去相关部门报案这个动作。这儿所谓的相关部门,就是公安啊、检察院这种司法机关。再往下说的话,你的告状行为必须是出于要陷害人家才行。其实明明知道别人没干那事儿,还故意让他们被法律制裁。
最后一点,你的诬告做法对别人的日常生活、工作还有名誉这类事儿产生了比较大的困扰的话,那就符合要求。
2024-09-19 12:13: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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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诬告强奸罪得以成立需满足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有蓄意捏造他人实施强奸罪行之犯罪事实的作为。这无疑表明是在故意虚构那些根本就不存在的强奸行为,或者是对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了严重的扭曲篡改。
其次,行为人必须有向特定机构或部门告发这些虚假信息的行动。这里所指的特定机构或部门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具有司法职能的权力机构。
再次,告发的主观动机必须具有明显的恶意性质,即明知他人并无实施强奸行为,却意图通过这种方式让他人遭受刑事追责。
最后,诬告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危害程度,对被诬告人的日常生活、职业生涯以及个人声誉等方面产生了较为显著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2024-09-19 11:29: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