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奸罪行,国家
公诉机构须依据充分确凿的
证据来证实您所面临的指控
罪名成立与否,在此情况下,若未能获取充足的证据,那么您就无需对该项指控负
举证责任,可视为
无罪释放。
然而,在此过程中,对方是否蓄意
捏造事实以达到使您定罪的目的,则成为判断其是否构成
诬告罪的关键因素。如果对方确实具有这种恶意意图,那么您可以据此提出诬告控诉;反之,如果对方并未怀揣此种恶意,仅仅是
误判或错误指控,那么在最终证实您无罪之后,您有权向对方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
刑事追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
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