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孕妇可以享有暂缓执行刑事拘留并采取取保候审的权利。此条款明确表示,当孕妇身患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又或者怀孕或正在哺乳期抚养婴幼儿时,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风险,便可依法实施相关程序。因此,理论上讲,若孕妇在此类情况之下,完全有可能获得暂缓执行刑事拘留并采取取保候审的法律优待。
2024-09-16 16:49:00 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之规定,孕产妇可获准暂缓执行刑罚拘留,采用保证人保释或财产保释等候审方式。此款法规明确指出,若对患有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我照料,或是已怀孕或正承担哺乳婴幼儿责任的妇女实施刑罚拘留可能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则应考虑采取保证人保释或财产保释等候审措施。因此,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患有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我照顾,或是已经怀孕或正在承担哺乳婴幼儿责任的妇女,享有申请暂缓执行刑罚拘留并采用保证人保释或财产保释等候审方式的权益。
2024-09-16 15:40:45 回复
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身怀有孕的女性在特定情况下,可获得刑事拘留之豁免权,并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替代。此项法律条款明确指出,如遇特殊情形,例如患有严重身心疾病,或无法独立生存及照顾自身起居处理日常事务等,以及面临孕期或哺乳期特殊生理阶段的妇女,若在实施取保候审过程中,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则可考虑适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因此,只要满足上述条件的孕妇,便可依法免于刑事拘留,转而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专业解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孕妇在特定情况下可获刑事拘留豁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若孕妇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或处于孕期、哺乳期,且不会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可适用取保候审。因此,符合条件的孕妇可免于刑事拘留,以取保候审方式参与司法程序。
专业解答孕妇或正在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三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四 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五 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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