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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孕妇免于行政拘留的一些疑问

曾** 浙江-嘉兴 行政处罚咨询 2018.05.01 15:21:05 7696人阅读

堂姐因为酒驾可能面临行政拘留,但是堂姐现在已经怀孕三个月了,孕妇免于行政拘留的说法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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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怀孕的妇女依法不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同时做出罚款决定的执行罚款,缴纳罚款就行了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行政拘留孕妇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2018-05-01 15:3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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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免于行政拘留是成立的,《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 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 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 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2018-05-01 15:2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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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免于行政拘留是成立的,《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2020-11-06 19:11: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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