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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取合法利益能否构成受贿罪

唐** 陕西-榆林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9.13 05:59:50 326人阅读

谋取合法利益能否构成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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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用正当的手段去挣钱,那肯定就不算犯了受贿罪。那什么是受贿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个国家机关里工作的人,利用自己手里的权力,向别人要东西,或者直接从别人那里拿好处,然后再帮人家办事儿。如果你只是老老实实地通过正规的渠道和方法来赚钱,根本没动用过你手里的权力去偷偷地接受别人的礼物,那么你肯定就不会因为这个事而坐牢。可是说真话,只要你表面上看起来好像在挣钱,但实际上却是用各种巧妙的手段去悄悄地接受别人的礼物或者是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帮别人干坏事,这样子还是可能会被判刑的。

2024-09-13 09:5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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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说说受贿罪如果你只是老老实实通过正当的方法来挣钱,那肯定是不会犯受贿罪。但是,要是你抓住了自己手里权利的小尾巴,向别人伸手要好处,甚至直接从别人那里拿好处,帮人家办事儿,这种行为就是受贿。举个例子,你是政府部门的人,然后你拿到了不该拿的钱财,然后还以此为条件去帮人办事儿,这就构成了受贿罪。所以,我们赚钱还是要走正道。

2024-09-13 08:1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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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正当渠道获取合法利益并不属于受贿罪范畴。而受贿罪,系指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利用职权之便,向他人索取财务,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务,以此来为他人获取实际利益的违法行为。倘若当事人通过正常、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方式去谋求合法权益,并且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那么这并不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素。
然而,若表面上看似谋求合法利益,实则通过间接、隐秘的手段非法收受财物,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协助,这种情况仍然有可能被认定为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024-09-13 07:26:18 回复

您好!您的朋友收受他人的赠与,为他人谋利的,构成罪,根据《》第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根据《》第条,【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根据《[lw@]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lw]》第条,、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构成罪。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一、主体要符合:构成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而论的人员。的主体符合,数额达到或超过法律规定标准的均可构成罪。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问题: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的财物,是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虽然没有为他人谋利益,但收受他人的财物是一种许诺行为,符合刑法将其规定为客观要件的表述;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求是一种许诺,不要求有谋取利益的实际行为与结果;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一种许诺,故只要收受了财物就是既遂,而不是待实际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才是既遂。许诺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当他人主动行贿后,国家工作人员虽没明确答复为行贿者办事,但只要不予拒绝,就应当认为是一种暗示的许诺。许诺既可以直接对行贿人许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对行贿人许诺。许诺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假的。虚假许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职权或者职务条件,在他人有求于自己的职务行为时,并不打算为他人谋取利益,却又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虚假承诺构成罪的条件:1.一般只能在收受财物后作虚假承诺;2.许诺的内容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有关联;3.因为许诺而在客观上形成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约定。三、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构成罪。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一、主体要符合:构成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而论的人员。的主体符合,数额达到或超过法律规定标准的均可构成罪。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问题: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的财物,是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虽然没有为他人谋利益,但收受他人的财物是一种许诺行为,符合刑法将其规定为客观要件的表述;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求是一种许诺,不要求有谋取利益的实际行为与结果;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一种许诺,故只要收受了财物就是既遂,而不是待实际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才是既遂。许诺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当他人主动行贿后,国家工作人员虽没明确答复为行贿者办事,但只要不予拒绝,就应当认为是一种暗示的许诺。许诺既可以直接对行贿人许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对行贿人许诺。许诺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假的。虚假许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职权或者职务条件,在他人有求于自己的职务行为时,并不打算为他人谋取利益,却又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虚假承诺构成罪的条件:1.一般只能在收受财物后作虚假承诺;2.许诺的内容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有关联;3.因为许诺而在客观上形成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约定。三、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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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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