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罪。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一、主体要符合:构成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而论的人员。的主体符合,数额达到或超过法律规定标准的均可构成罪。
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问题: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的财物,是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虽然没有为他人谋利益,但收受他人的财物是一种许诺行为,符合刑法将其规定为客观要件的表述;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求是一种许诺,不要求有谋取利益的实际行为与结果;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一种许诺,故只要收受了财物就是既遂,而不是待实际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才是既遂。许诺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当他人主动行贿后,国家工作人员虽没明确答复为行贿者办事,但只要不予拒绝,就应当认为是一种暗示的许诺。许诺既可以直接对行贿人许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对行贿人许诺。许诺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假的。虚假许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职权或者职务条件,在他人有求于自己的职务行为时,并不打算为他人谋取利益,却又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虚假承诺构成罪的条件:
1.一般只能在收受财物后作虚假承诺;
2.许诺的内容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有关联;
3.因为许诺而在客观上形成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约定。
三、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
(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专业解答在受贿罪的认定过程中,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素常意味着行为主体利用其在职务范围内所获得的优势地位与权限,向他人作出承诺、付诸实践或者实际上成功地为行贿者解决了某些特定的问题、创造出有利的环境条件,甚至对于行贿者提出的各种诉求都能给予积极的关注与协助。这种所谓的“利益”可以涵盖经济层面的收益,同时也包括除此之外的其他非物质性利益。
专业解答原则上是可以的。对于受贿罪中“谋取利益”的认定标准如下:1、包括受贿者确实兑现或承诺为他人谋求权益;2、明确知情对方有特定的委托请求事项,却仍然接受其贿赂;3、在履行职责之后,出于个人目的收受他人贿赂;4、向上下级关系中的下属或者被管理人员索要、收取三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财物,并且这种行为可能对职权行使产生实质性影响。
专业解答关于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解析此中所述的承诺涵盖了明示承诺、默示承诺、实实在在的承诺以及不实承诺四种类型。
专业解答判断受贿罪中的“谋取利益”,通常要收集多方面证据。行贿人的证言很重要,要说明为啥通过财物输送谋求个人利益,具体内容和获取方式是什么。受贿人的自愿供述也很关键,能证明有没有收受财物,有没有为他人谋利。此外,书面证据,比如合同、文件这些,证人证言也能提供有力支持。最后,实物证据,像是受贿得到的财物也不能忽视,所有这些证据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专业解答受贿行为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刑法规定需要综合考虑客观因素。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并承诺为委托人解决问题,即使实际问题尚未解决,也可初步认定为谋利行为。即便在筹备过程中未能成功或利益存在争议,也应被视为受贿。接受财物时明知具体要求,也可视为谋利。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