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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责任及赔偿标准,我们的建议如下: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延期交付的情况,最好能设定专门的违约金条款。具体而言,可以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定位于每延迟一天即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然而,如果有任何一方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他们有权提出减少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依据违约金是否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这一标准来进行适当调整;反之,如果有任何一方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他们也有权提出增加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依据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金额。
2024-09-06 13: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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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付房屋所导致的赔偿责任规定如下,即将违约金规制为每延迟一天向购买方支付买卖总价的万分之五作为罚金。若双方当事人认为此前商定的违约金过高等情况下,要求予以降低,则应参照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害程度30%的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而在违约金过低导致损害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则需按照实际损害程度来确定新的违约金金额。
2024-09-06 11:1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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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逾期交付房屋的补偿标准问题,我们建议将违约金设定在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买家支付交易总价的万分之五的水平上。当出现因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过高而引发争议时,经申请人申请,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将违约金调整至不超过所造成损失的30%;反之,若申请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其损失,则应依据实际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金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2024-09-06 09:22: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