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已经成功办理完毕后,在收楼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并且这些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的情况下,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在此种情况下,业主应首先尝试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友好协商,并向其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若经过修复之后仍然无法满足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业主便有权利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024-09-01 16:29:08 回复
针对房产证已经顺利办理完成的情况下,若在交房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并导致无法进行相应的整改处理,此时消费者是有权选择退房处理的。在此过程中,消费者应首先尝试与房地产开发商展开诚恳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工作,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然而,如果这些问题经过多次修复仍然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或者修复后的效果依然未能达到双方事先约定的标准,那么消费者便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024-09-01 15:37:32 回复
解析:
在房地产权属证明已经被颁发的前提下,若在交付房屋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缺陷而且无法进行有效修正的情况,那么购买者有权选择退房。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应当首先尝试与开发企业进行友好协商,并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向其提出限期整改的请求;如果这些缺陷在规定期限内仍然无法得到修复或者即便经过修复也未能达到双方当初的约定标准,购买者则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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