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倘若驾驶员的驾照已经因违法行为被记满了12分,而仅仅是被交管部门暂时扣留了驾照,那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等同于驾驶员丧失了驾驶资质。换句话说,这种情况下驾驶员仍具备继续驾驶车辆的能力和资格,不应当成为保险公司拒绝履行赔偿责任的理由。因此,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驾驶员提供相应的理赔服务。
2024-08-26 18:51:00 回复
咨询我
在驾驶机动车辆时,如果您的驾照已经被扣满了12分,尽管驾照被暂扣,但由于法律并未明确规定12分扣完等同于无证驾驶,您仍具备继续驾驶的资格。因此,这不应该作为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基于此,保险公司无权以此为由拒绝赔偿。
2024-08-26 17:30:03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当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时,若其驾驶证已经被扣满12分,尽管其驾驶证仅会被暂时扣留,然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并未明确指出驾驶证被扣满分即等同于失去驾驶资格。因此,此种情况下,驾驶员并非无法正常行使驾驶权利,不应当作为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所以,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024-08-26 17:27: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