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丰都县法律咨询 > 丰都县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车祸后受伤者该怎样寻求赔偿多少钱

车祸后受伤者该怎样寻求赔偿多少钱

田* 重庆-丰都县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4.08.22 15:56:18 309人阅读

车祸后受伤者该怎样寻求赔偿多少钱

其他人都在看:
丰都县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丰都县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遭遇车祸事件之后,伤员所需要进行的索赔步骤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明确赔偿的具体范围以及期望得到的赔偿数额。
其中,涵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收入补偿、护理费用、营养补给费用以及出行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等等。
其次,需要深入了解所在地区的赔偿标准,例如残疾赔偿金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出期望获得的赔偿金额。接下来,便是与保险公司展开积极的沟通。在向保险公司提交任何索赔方案之前,务必将所有与医疗费用相关的发票及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给对方,以便其能够据此提出相应的赔偿方案。
然而,保险公司给出的赔偿方案往往会低于预期,因此建议您在比较自身期望的赔偿金额后,对其进行适度调整,然后再与保险公司进行进一步的商议。
最后,若双方在赔偿金额上的分歧并不太大,那么便可考虑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反之,若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则应当立即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做好提起诉讼的准备。在整个协商过程中,务必要保持良好的沟通氛围,尽量避免发生争执。

2024-08-22 18:56:00 回复
咨询我

在遭遇车祸事故之后,受伤方请求赔偿的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受害人需要确定理赔范围以及期望获得的合理赔偿数额。这其中既包含了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营养补助以及交通费用等方面的开支,同时也需要对本地的赔偿标准有充分的了解,例如残疾赔偿金等项目,以便于自行计算出最符合实际情况的赔偿金额。
其次,与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沟通是至关重要的。在向保险公司提交任何赔偿方案之前,务必将所有与医疗费用相关的发票及证据材料一并提供,以便保险公司能够据此制定相应的赔偿计划。
然而,保险公司所提供的赔偿方案往往会低于受害人的预期,因此建议在比较自身理想赔偿金额的基础上,适当地调整索赔金额,然后再与保险公司展开进一步的商谈。
最后,若双方在赔偿问题上的分歧并不明显,那么实现和解便可顺利解决问题;但若是无法达成共识,则应当尽快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做好提起诉讼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整个协商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合作友善的态度交流,尽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2024-08-22 18:22:23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在遭遇严重的车祸事故之后,受伤受害人需遵循以下具体步骤以获得合理的赔偿:
首先,需要确定损失范围及期望的赔偿额度,其中涵盖了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营养补助以及交通补贴等多项费用。
其次,要了解所在地区的赔偿准则,例如关于残疾赔偿金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进而自行推算出期望的赔偿数额。接下来,与保险公司进行有效沟通。在向其提供所有与医疗费用相关的凭据和证明资料之前,务必确保充分理解保险公司所能提供的赔偿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给出的赔偿方案可能相对较低,因此建议您在比较自身期望的赔偿额后,对其进行适度调整,然后再与保险公司展开进一步的商谈。
最后,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若双方在赔偿问题上的分歧并不太大,那么可以考虑直接和解并私下处理。
然而,如果难以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则应尽快寻求法律援助或者筹备提起诉讼程序。在协商过程中,建议大家始终保持友好的交流姿态,尽量避免发生口角纷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8-22 17:46:22 回复

一、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四、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五、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