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上报
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请务必于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之内,通过电话方式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汇报相关情况。
这个步骤对于保险公司及时
派遣工作人员赶到事发现场,确认事故原因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
2.积极配合保险查勘及
定损当保险公司接到您的
报案,他们将会迅速安排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仔细查勘。
此过程中,作为
被保险人都需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的查勘及定损,以便更好地处理事后事宜。
3.提交及时有效的索赔材料当提出索赔请求时,您需要遵守
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几项材料:
首先是“出险通知书”;
其次是完整的保险合同正本、
机动车辆保险证书、驾驶证
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等;
接着是由事故发生地点交警部门开具的
责任认定书以及事故调解除之外,如全车失窃则还需提供合同约定的必需文件;
如涉及第三者责任方的理赔案件,还须提交法院受理证明以及
追偿权转移书;
最后,如果是根据保险合同补充所需的其它相关文件。
4.定损审核与赔款支付保险公司将依据车险
合同条款、针对您提交的索赔材料、查勘人员给出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内部各类理赔规定,就是否同意
赔偿以及具体赔偿数额做出决定。
5.领取应得的赔付款若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将根据理赔结果告知被保险人如何办理领款手续。
依照《
保险法》的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自与被保险人签订
赔偿金额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赔款业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