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本年度国庆与中秋重逢时的加班情况应为四天工作时间,且中秋遇国庆日之时(无论是否重合),整体工作天数并无变化,仍应为四天的法定假期。因此,若是需要在这一时段内进行加班,则需给予员工四天的加班待遇。
然而,若中秋和国庆日恰巧为同一天,那么在此期间劳动者的加班费仍然是按照国家规定的三倍工资计算,而并非叠加。对于前三天的法定假日,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每日工资的三倍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并且这些加班工资不能被公司通过调整休息日的方式予以抵消。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今年10月1日这个重要的日子里,国庆和中秋恰逢双节,因此总计应该有4个工作日需要进行加班处理。
此外,不论中秋与国庆是否重合,其加班时间段的数量并无任何变化,因此理应总共包含了这4个法定节假日时间。因此,在此期间所涉加班情况应该被视为四天的工作内容。如果中秋国庆这两个节日恰好在同一天出现,那么对于国庆中秋期间的加班工时来说,仍然会按照平时周末加班对待,也就是只能享受正常上班时间的三倍薪酬,而无法重复计算。
此外,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当劳动者在前3天法定假日内加班工作时,其雇主必须按照每日工资的三倍标准向其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这种固定的费用是不能够通过调换工作等方式来冲抵或减免的。
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国庆与中秋假期合并后的加班天数应为四个工作日,这一点不论两节日是否完全重叠均保持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法定节假日的总数始终维持在四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的加班应视为连续四天的加班ophilic作息时间。若国庆和中秋相逢于同一天,劳动人民在此期间的加班薪酬仍将按照法律规定的三倍待遇标准支付,而非叠加以产生更高的加班收益。
另外,对于在前三天法定节假日内进行工作的被雇佣者,他们的雇主应按照每日工资标准的三倍预算额外加班工资,并且该部分薪资不应通过调休方式予以冲抵或抵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专业解答中秋和国庆三薪是以职员的正常工资为基准来计算的,具体来说,用职员正常就职期间的月工资÷21.75×3,就是那么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职员可以获得的工资。若是遇到中秋和国庆是一天,那么加班工资也是如此计算的,单位并不需要重复支付。
律师解析 今年国庆中秋一起加班应该是4天班,中秋遇到国庆(无论重合与否),总数不变,应当是4天法定节假日,所以加班应该算四天。 中秋国庆同一天,国庆中秋加班费还是3倍工资,不会叠加。 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三倍支付加班工资,该费用不得以调休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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