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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违约金需交税吗?

方* 辽宁-本溪 刑事诉讼咨询 2018.02.02 06:25:42 487人阅读

法院判处了我朋友违约金,不知道违约金需不需要税款,我想咨询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违约金需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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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因此,对当事人取得的国家赔偿金,法律规定不用缴纳任何税款,相应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上应当一律作为免税收入。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违约金需交税吗,如果是民事赔偿,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因此,当事人因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而取得的损失赔偿,应按营业税的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并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2018-02-02 06:2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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