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累积专项附加扣除”,即在汇总计算个人综合所得应纳所得税款时,在扣除法定基本扣除额度(即每月5000元)及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专项扣除之外,允许额外减除的各类项目。这些项目主要包括子女教育支出、职业培训支出、重大疾病医疗支出、购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或住房租赁费用支出,以及赡养年迈父母等各类专项附加扣除费用等共计六类。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乃是指,在估算纳税人综合所得税应纳税额之时,除却划定的5000元现金起征标准及诸如社会保险等特定专项扣减项外,还可进一步扣除其他条款,例如涉及子女教育、持续性教育、重大疾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养老奉养老人等方面的专门附加扣减项目的六项费用。
专业解答关于所得税的特别附加扣除项目,这里所提及的是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的七项特别附加扣除,分别包括了子女受教费用、持续进修教育、重大疾病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成本、租赁房产的租金以及对老年人的生活扶助。
专业解答关于所得税的特别附加扣除项目,这里所提及的是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的七项特别附加扣除,分别包括了子女受教费用、持续进修教育、重大疾病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成本、租赁房产的租金以及对老年人的生活扶助。
专业解答累进性专项附加抵免,指在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税款时,除5000元起征点及社保等扣除外,还允许对子女教育、成人再教育、大病治疗、住房按揭或租房、老年人养老等六项特定项目进行额外扣除。
律师解析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就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社会保险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律师解析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律师解析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例如: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规定为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