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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企业已经完成在各级政府机关如工商局和税务局等处的相关税费缴纳并妥善处理了所需证件及手续的注销事宜,那么通常情况下各部门将不再对其进行审计审查,除非该公司涉及到的税款问题情节严重且构成重大案件等特殊情况。当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并领取到清税证明以及税务领取通知之后,对于部分金额较大的公司,我们往往会将其提交上级领导进行进一步审查。而对于那些无法提供现有数据支持的公司,则不太可能会进行推荐。因此,为了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查账工作将会在公司真正完成注销程序,领取清税证明和税务领取通知书之日起的二十个自然日内展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当其税务登记内容发生任何变动时,必须在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之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携带相关证件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2024-07-26 17:3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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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了所有应缴税费以及完成了所有证件手续的注销工作时,一般的情况下是不会受到后续税务机关单位的审计检查。当然,除非企业在税收层面存在重大涉案或其他不合法行为,这可能引发后续税务审查和调查。关于公司注销之后应缴税费的审计工作,对于金额规模较大的公司案例,我们通常会向上汇报,供相关高层领导审阅。而对于那些未产生任何交易记录的公司,我们通常不会进行报告。因此,从公司完成注销并收到清税证明与税务领取通知书之次日起计的二十个工作日之内,税务机关将会对其账务进行核查。
根据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税务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前,携带相关证件向税务机关提交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2024-07-26 16:29: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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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假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在工商部门以及税务机构等相关部门的税费缴纳以及相关证件注销工作,那么理论上讲,账务检查是不再需要进行的,特别是在没有涉及重大税款问题或重要案件的前提下。
然而,当公司规模较大并且金额可能较多时,通常我们会将其推送给上级领导进行审查。若资料不全且含糊不清,则不大会被推送上去。因此,在公司正式宣告注销并领取清税证明和税务领取通知书之后的二十天内,可能会面临账务稽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如果税务登记内容有所变动,应该自工商部门为其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2024-07-26 16:24: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