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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名起诉书上指印与签字不是本人的怎么办

张** 河北-张家口 受理范围咨询 2024.07.21 14:57:44 366人阅读

联名起诉书上指印与签字不是本人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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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起诉状无原告亲自签署及按压指纹,根据相关法规,法院将拒绝予以审理。对于他人代为签署以及按压指纹的起诉状,倘若法院已知晓此类情况,将会要求原告亲自确认之后方可正式受理。
然而,如果法院在审理前对这些情况全然无知,待受理案件并发现原告进行指正后,将会要求原告撤回起诉请求,并且在原告重新签署与指纹后才能再次启动诉讼程序;即使原告暂时无法书写姓名,也可委任他人代为签名,但必须确保指纹是原告亲为之。处理原告起诉状并非其本人原始签名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若起诉状并非原告原始签署,而是由原告授权他人代为签署并由原告按压指纹或者经过原告确认,那么此份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有效的范畴;
其次,如果原告并没有授权他人代为签署或者原告在知情的状态下提交这种虚假的起诉,那么应该被视为冒名顶替的行为,应当申请法院以裁定不予受理;若法院已经受理了这样的起诉,应通过裁定方式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

2024-07-21 17:5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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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起诉状上所签署的姓名及手指印并非当事人亲自完成,那么法院将不接受此份起诉。为避免他人恶意利用,在接到他人已完成签字与盖指纹的起诉状时,法院应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份材料确实是当事人自行签署的,或要求当事人亲自在场进行身份确认方可接纳。若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前并不了解存在这样的情况,一旦在核实过程中被当事人证实在确认过程中有误,将会责令当事人撤销诉讼请求,之后在得到其本人亲自签署的起诉状后方予以重新受理;
然而,即便当事人可能还无法独立书写自己的名字,可以请他人帮助代理签名,但是指纹必须由当事人亲自按下。关于此类情形的处理方式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提交的起诉状并非原告本签名,而是由原告委托的代理人代签,或者经过原告本人确认,则此份起诉状符合法律规定,具备法律效力。
2、如果原告并没有委托代理人代签,或原告在提交起诉状时就已经知道这并非其真实意愿,那这样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冒用他人名义提起的诉讼需求,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反之,如果已经受理此案,也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2024-07-21 17:15: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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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无效的,若民事诉讼的起诉书并非原告本人自行签署并留下手指模痕迹,那么法院将拒绝接受案件。
至于他人以原告名义签署并按下指模的起诉文件,如果法院已明确知晓此情况,将会要求原告亲自参与核实与确认,而后方能予以立案审理。
然而,假设在立案前法院并不知道相关情况,直至案件受理后方从被告处获得反馈并证实,那么法院将首先要求原告撤诉,待原告签字并留下手指模痕迹之后方能重启起诉程序;尽管原告自身无法完成书面署名工作,亦可由他人代为执行,但手指模必须由原告本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亲自按下。关于原告提交的诉讼状非其亲笔签字的恰当处置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倘若诉讼状并非原告亲手所签名,而是由原告授权委托他人代为签署并已经按照原告的意愿留有指模或是经过原告的确认,那么这种方式完全符合法律规范,其有效性不言而喻;反之,倘若原告既未曾委托他人代为签署,也没有提前知晓自己的姓名被他人用作发起诉讼的工具,便属于冒充原告名义发起诉讼的情况,此时,法院有权判定此类行为属于无效,不予立案受理;
此外,若案卷已经被法院接收立案,法院应直接裁定撤销对原告诉求的审理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授权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2024-07-21 15:2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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