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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煤矿作业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导致骨折者,其伤残等级通常被认定为第十级。关于此类情况的补偿规定如下:
首先,给予受害人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金额相当于该员工七个月的个人薪资水平;
其次,若劳动或聘用合同到期而终止,或者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则需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受害人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由用人单位向受害人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数额,则需要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相关法规来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4-06-15 11:0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