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存量房后,因共有产权原因,权利存在瑕疵,且与宣传结构不符,已公证,但网签备案本人未到场,由工作人代签了(本人未授权),已办理共有按份产证,诉求退房。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与开发商或房地产公司协商退房事宜。
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提出退房的具体要求,如返还购房款、解除贷款合同等。
如果开发商或房地产公司同意退房,双方应签订退房协议,并明确退款方式和时间。
如果开发商或房地产公司不同意退房,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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