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对于盗窃犯罪的数额规定如下: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算作起点数额;如果数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那么这就是所谓的数额巨大;而当这种数额达到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之时,便属于特大数额。
根据相关法规,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应地会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数额巨大,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并且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2、盗窃罪,顾名思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必须明确意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如果行为人误以为是自己所有或者占有,从而将其取回,那么这种情况并不构成盗窃罪。
然而,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是他人遗忘之物,就可以排除其存在盗窃的故意。因为他人的“占有”是一个规范性的概念,只要行为人能够认识到被法官判定为他人占有的前提事实,那么就应该认为他已经具备了盗窃罪的认知内容。举例来说,即便行为人误以为高尔夫球场内水池中的高尔夫球是他人遗忘之物而将其取走,也应当认定其具有盗窃罪的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专业解答福建省法律规定,盗窃犯罪金额标准为一千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立案标准涵盖五项内容:犯罪主体、盗窃行为、金额确认、犯罪意图和证据确凿。任何满足这些条件的盗窃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专业解答福建省法律规定,盗窃犯罪金额标准为一千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立案标准涵盖五项内容:犯罪主体、盗窃行为、金额确认、犯罪意图和证据确凿。任何满足这些条件的盗窃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专业解答挪用资金罪的判定标准是:主体利用职务便利,将他人资金占为己有,且挪用金额需达一万元以上。若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借贷等私人用途,三个月内未归还,或虽未满三月但金额不足一万元但用于非法目的,即侵犯资金合法使用权。行为人需有故意,方可构成挪用资金罪。
专业解答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者需承担刑事责任,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在福建,通常盗窃数额较大者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具体量刑视案情和法官判断而定。
专业解答挪用资金罪的判定标准是:主体利用职务便利,将他人资金占为己有,且挪用金额需达一万元以上。若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借贷等私人用途,三个月内未归还,或虽未满三月但金额不足一万元但用于非法目的,即侵犯资金合法使用权。行为人需有故意,方可构成挪用资金罪。
律师解析 1、盗窃罪金额标准是: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为起点。盗窃罪的判刑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成立盗窃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占有、所有的财物而取回的,不成立盗窃罪。但是,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是遗忘物的,就缺乏盗窃的故意。因为他人“占有”是一个规范的要素,只要行为人认识到了被法官评价为他人占有的前提事实,就应认为行为人具备了盗窃罪的认识内容。例如,即使行为人误以为高尔夫球场内水池中的高尔夫球是遗忘物而取走,也应认定其有盗窃罪的故意。
律师解析 1、盗窃罪金额标准是: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为起点。盗窃罪的判刑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成立盗窃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占有、所有的财物而取回的,不成立盗窃罪。但是,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是遗忘物的,就缺乏盗窃的故意。因为他人“占有”是一个规范的要素,只要行为人认识到了被法官评价为他人占有的前提事实,就应认为行为人具备了盗窃罪的认识内容。例如,即使行为人误以为高尔夫球场内水池中的高尔夫球是遗忘物而取走,也应认定其有盗窃罪的故意。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