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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是故意伤害罪吗

郭* 江西-九江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26 09:47:00 497人阅读

不特定对象是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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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认定故意伤害罪时,必须要看客观层面上的实际情况。
这一犯罪行为在本质上表现为自然人或组织实施的、非法侵犯他人身体的特定行为。
然而,需注意的是,这种非法的行为并不仅仅指积极的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
此外,这种行为还需要满足其违法性,即必须是未经法律许可的。
例如,正当防卫造成的伤害若未超过必要限度,或者医生为了治疗病人而采取的截肢措施,这些都不属于故意伤害罪的范畴。
对于经过受害人同意的伤害行为,其合法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最后,只有当这种非法的行为已经给他人的人身健康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实质性损害,才能够构成故意伤害罪。
对于那些仅为一般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之类的行为,若未能产生伤害结果,那么也就无法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审理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26 09:49:00 回复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2] 。

校园贷款的危害
  
1.校园贷款是具有高利贷性质。
  不法分子将目标对准高校,利用高校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势,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肆意赚取学生的钱。
  
2.校园贷款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
  高校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若学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时就有恶习,那么父母提供的费用肯定不足以满足其需求。因此,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高利贷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不良恶习,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
  
3.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
  一些放贷人进行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对学生个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4.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贷”进行其他犯罪。
  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诈骗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一是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三是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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