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你们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因为你们没有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所以并不是被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鉴于你们根本不是夫妻,无论你是否怀孕,无论你们双方谁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均不予受理,民政机关也不会发放离婚证,男女双方谁先提出分手和退彩礼没有任何直接联系。
2、就算是男方提出分手也一样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3、所以,因为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彩礼应当返还,但应当考虑你们同居的时间长度,以及你怀孕的事实,即使是法院也不会判决全部返还,而是按适当比例返还。
你好,男方给付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方返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留言咨询点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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