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苏州法律咨询 > 苏州工伤鉴定法律咨询 > 问下(右足第一跖骨基底骨折)工伤认定完成后,劳动能力鉴定能达到10级吗?

问下(右足第一跖骨基底骨折)工伤认定完成后,劳动能力鉴定能达到10级吗?

pub****400 江苏-苏州 工伤鉴定咨询 2024.05.24 20:59:43 492人阅读

问下(右足第一跖骨基底骨折)工伤认定完成后,劳动能力鉴定能达到10级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苏州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苏州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589586388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4091条

可以构成工伤十级伤残

2024-05-25 07:26:06 回复
咨询我
1771266968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236条

你好,达级的可能性非常大

2024-05-24 21:41:00 回复
咨询我
1851919995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22条

如果影响到右足足弓,可能会达到九级。目前是否已出鉴定意见?建议及时跟进。

2024-05-24 21:07:34 回复
咨询我
1506237394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602条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的伤情是可以评到十级的

2024-05-24 21:02:4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才能确定赔偿的标准,关于赔偿的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r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r《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rGB/Tr5.10十级r5.10.1定级原则r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r5.10.2十级条款系列r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r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鉴定】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16180—2006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4、【工伤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
37844人阅读

劳动能力鉴定是对个人脑力和体力能力的评估,今天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内容,那么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规定有哪些,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哪些,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能力程序
6431人阅读

工伤事故高发于一些高危行业,工伤事故发生后会进行工伤能力的鉴定,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能力鉴定程序的一些知识,那么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工伤能力鉴定
8768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工伤能力鉴定有关知识,那么工伤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以及工伤能力鉴定该怎么做,以及工伤能力鉴定过程是怎样的呢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鉴定程序
10331人阅读

工伤鉴定在诉讼案件中较为常见,那么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有那些?工伤鉴定程序需要多久,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呢?以及交通事故工伤鉴定程序应该怎么走?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下面就跟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申报
91494人阅读

在众多的职业中,有些高危职业会有大概率的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工伤,那么工伤要如何申报呢,伤申报材料需要准备哪些,以及工伤申报条件有哪些、工伤申报时限要求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