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苏州法律咨询 > 苏州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就是介绍卖淫罪严重吗?

就是介绍卖淫罪严重吗?

pub****873 江苏-苏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24 13:00:03 367人阅读

就是介绍卖淫罪严重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苏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891315233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4130条

你好。那要看具体情况了。具体可以联系我咨询。

2024-05-24 13:06:37 回复
咨询我
1886233808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5898条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2024-05-24 14:10:09 回复
咨询我
1891640685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32773条

您好,请问您具体是什么情况

2024-05-24 13:57:20 回复
咨询我
1855113749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8544条

你好,有没有签过合同呢?

2024-05-24 13:40:09 回复
咨询我
1388327179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重庆-铜梁区 咨询解答:32031条

可以判处五乖下有期徒刑

2024-05-24 13:09:07 回复
咨询我
1875158108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1379条

你好,邦矩合律师事务所能否具体说一下情况。

2024-05-24 13:07:23 回复
咨询我
1330613752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2512条

您好你这边是介绍别人吗

2024-05-24 13:07:11 回复
咨询我
1855009966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4178条

你好,问题解决了吗?

2024-05-24 13:05:24 回复
咨询我
1316238102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2247条

您好,您讲一下情况我帮您分析一下

2024-05-24 13:03:10 回复
咨询我
1995102998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2679条

你好 详细情况可以咨询

2024-05-24 13:02:11 回复
咨询我
1834910078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天津-南开区 咨询解答:4646条

严重涉及刑事责任的处罚的

2024-05-24 13:01:01 回复
咨询我
1886092079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386条

你好,我正在查看你的问题,请稍等

2024-05-24 13:00:14 回复
查看其他7位律师回复

介绍卖淫罪的一般定义为: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在卖淫者与嫖娼者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摄合,使他人卖淫得以实现的行为。
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
(一)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
(二)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三)一年内曾因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介绍卖淫行为的;
(四)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介绍卖淫罪的处罚: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二)介绍五人以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
(三)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引诱他人卖淫的;
(二)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
(三)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
(五)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招嫖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介绍卖淫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第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
(三)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
(一)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
(二)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三)一年内曾因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介绍卖淫行为的;
(四)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介绍卖淫罪的处罚: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