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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空置商铺交物业费吗

王* 广西-北海 物业纠纷咨询 2024.05.22 10:21:00 348人阅读

商业街空置商铺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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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未使用的商铺原则上应按照既定的标准全额支付物业费用,但经双方当事人另行达成协议并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则无需缴纳全额物业费。
对于商铺内尚在施工阶段的未完工建筑物,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给予物业费的相应折扣,具体优惠幅度为标准金额的15%至30%之间。
此外,若商铺在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之后仍未正式投入使用,意味着依然处于空置状态,此时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书面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便可以参照标准进行减免,以支付70%的标准物业费为准。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024-05-22 10:23: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是,空置期的房子要按照原来的价格缴纳70%的物业费。如果自己的房子达到空置期后,业主应当主动向有关部分提交申请。现在的物业不存在空置减免费用,之前重庆出过地方法规空置房减免费用,但是现在物权法规定业主不能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也就是说,只要交付后,一年内无论房屋是否空置都是要交纳物业费的,只是交纳的数额有区别。《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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