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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按约定比例付给律师时、是否应先扣除申请执行人之前垫付诉讼费、保全费以后,执行款部分回来?

ask****394 四川-成都 判决执行咨询 2024.05.21 13:13:48 454人阅读

请问执行款部分回来,如按约定比例付给律师时、是否应先扣除申请执行人之前垫付诉讼费、保全费以后,再按剩余金额给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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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专业老师立即和你联系!

2024-05-21 13:26:52 回复

你好,
1、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
2、参保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3、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
二、职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1、生育医疗费用其他部门已报销;
2、生育医疗费用已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上述三种特殊情况,用人单位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肇事司机不垫付医药费时,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不需要垫付,法官执行的时候会直接扣执行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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