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报销所需资料: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凭社会保障卡(还没办卡的凭身份证)及符合计生政策生育的证件或证明办理住院确认及报销手续。在外地的定点医院住院,按照城乡居民医保零星报销所需资料是:
1.就诊资料:
(
1)医疗费用发票
(
2)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
(
3)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以上资料均须医院盖章。
2.个人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银行账户(八大签约银行本地账户)复印件。此外,另增加符合计生政策的证明以及婴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市区参保人在我局受理,各县(市)参保人在所属县(市)社保局受理报销。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报销标准:符合计生政策的生育或终止妊娠计发额度限额内的住院费用,按起付标准:一类、卫生院100元,二类300元,三类500元,相应报销比例为80%,70%,50%计算,异地降低5个点,产道分娩最高限额为一类、卫生院1800元,二类1430元,三类900元;剖宫产最高限额为一类、卫生院3675元,二类3055元,三类2025元,达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际可报销费用支付,超过限额部分(不含最高限额)个人自付。
住院期间没有使用医保卡,只要准备以下材料就可以报销:
1.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2.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4.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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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医疗机构,顾名思义就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可以治病救人的机构的总称,不过要想成立医疗机构,还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标准才行,那么大家知道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吗,我国对于其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医疗机构可以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我国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因此如果要想成立营利性医疗机构,那么提前来了解一下它的税收问题就非常的重要,那么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是什么呢?
医疗机构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分,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很多人在面对医疗机构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区分医疗机构是否属于非营利性,那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怎样的呢?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解答。
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医生一定要尽快对其进行处理并且安抚家属,这些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都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大家知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吗?律图小编为您做了介绍,帮助大家做一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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