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裁决正式发布后,若该裁决尚处于执行阶段且尚未完全履行完毕,在此期间,若原被告双方成功缔结和解协定,则可以依据此和解协议继续实施执行行动。
不过,如若有任何一方未能严格遵循和解协议的规定,那么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恢复原判决的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专业解答关于法院依法终止适用人民调解的依据判决书一经法院宣判后,若执行尚未结束且执行过程仍在持续之中,那么即使此前各方已就相关事宜达成和解协议,亦可继续按照该协议条款来实施相关执行措施。然而,如有任何一方未能依照和解协议履行自身义务,则另一方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恢复原生效判决的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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