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德宏法律咨询 > 德宏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 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情形有哪些呢?

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情形有哪些呢?

张* 云南-德宏 劳动争议咨询 2018.01.21 09:25:17 134人阅读

我现在的劳动合同要到期了,不知道要不要续签.。公司说合同顺延了,想要问一下劳动合同期限顺延是什么意思?

其他人都在看:
德宏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德宏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自动顺延不需要约定,如合同到期后双方依旧遵照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就是自动顺延!但任意一方均可随时终止合同关系。所以合同到期的,还请注意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018-01-21 09:29:17 回复
咨询我


一、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
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

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

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总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发展都有很大帮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对劳动力的使用进行科学预测,合理规划,使劳动合同期限能够长短并用,梯次配备,形成灵活多样的格局。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有以下三种情形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亦不能终止,必须顺延至这些情形消失。
二、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有以下三种情形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亦不能终止,必须顺延至这些情形消失。
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三种情形是:
1、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这里并未强调患职业病,也未强调因工负伤,因此只要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就不能终止。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引用这一条需注意的是,这里的女员工仅指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如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则不能引用该条款。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列举型法律条文经常使用的一种表达方法,目的是涵盖所有的情况,以免遗漏。在现阶段,这一条文暂时没有具体内容。
但是以上对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劳动者有以下两种情形,即使是在上述期限内,劳动合同仍然可以终止,即:
(1)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18-01-21 09:27:1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