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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工伤医疗期结束不想工作怎么办

周** 江西-九江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4.05.17 10:04:20 379人阅读

骨折工伤医疗期结束不想工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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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人员医疗期限届满之后,若未能按时返岗工作,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职位调动,但须确保此举不会导致工伤人员被解雇。鉴于工伤人员所处的特殊环境,劳动法规为他们提供了更为周全的保护措施。对于一至六级的工伤人员,雇主有义务保证他们的劳动关系存续,除非工伤人员自己主动要求解除或终结劳动合同时,否则雇主不得擅自决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五至六级工伤人员如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则另当别论)。

2024-05-17 15:0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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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员工因工伤导致医疗期结束之后,若未能如期返回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有权对此进行岗位调整;
然而,由于工伤员工具有独特的情况,因此他们在劳动法律法规中享有特别的权益保护措施。
针对一至六级的工伤患者,雇主应当妥善维护其劳动关系,除非工伤员工亲自提出解除或者终结劳资合同的申请,否则雇主不得擅自解雇或终止该名员工的劳动关系(尽管五至六级工伤职工在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时仍应遵循上述原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24-05-17 10:0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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