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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公证书弄丢了如何补办,其中一个申请人已经去世?

ask****771 广东-广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4.05.16 21:54:21 349人阅读

遗产公证书弄丢了如何补办,其中一个申请人已经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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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有备份的,可以要求公证处再提供,但是一般是复印件加盖章。

2024-05-16 21:58:12 回复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以上是对弄丢遗产公证书怎么办?的解答。

人在的话可以重写一份,不在的话又没有公证过,就按法定继承。具体方案,可以看我个人简介里的电话添加微信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期限为十二个月,在取保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要贪求追究刑事责任。能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从轻处罚。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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