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宣判标准是什么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令法规,针对涉及信用卡欺诈活动问题,若赃款额度过大,则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缴纳数额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
若赃款额度过高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数额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
而对于赃款额度过高且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数额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进行欺诈行为;
2.使用已过期失效的信用卡进行欺诈行为;
3.未经授权擅自盗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欺诈行为;
4.恶意透支信用卡,即在没有实际交易需求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交易等手段套取银行资金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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