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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约定股权不得对外转让是否合法

廖** 江西-九江 股权咨询 2024.05.15 09:43:00 373人阅读

公司约定股权不得对外转让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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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规定,股份的对外转让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
而在此基础之上,公司的章程还有权就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上所做的转让事宜,设定出其他具有限制性质的条款规范。
此外,发起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正式成立之日起的这一年时间内,都将被明文规定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2024-05-15 09:4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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