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超载行驶的面包车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被视为危险驾驶行为之一。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进行机动车驾驶时,以追逐竞驶为主要特征,且情节严重恶劣的行为,以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分子,将依法判处拘役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2024-05-14 13:48:06 回复
解析:
面包车严重超载,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行;
危险驾驶罪,系指在道路上以驾驶机动车进行疯狂竞速为主要特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此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亦属于此类犯罪行为。
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罪犯,将依法判处拘役刑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作为附加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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