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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作为一项年度重要任务,即所谓的“年度检验”,我们强烈希望各级工商监管机构能充分重视并密切关注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以及其他相关一系列新型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
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他们只有在完成了工商行政部门的注册登记手续之后,才能够获取合法的营业执照,进而开展相应的商业经营活动。
而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第二个会计年度,他们必须携带所有必要的文件资料前往最初进行登记的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年度检验。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024-05-14 10:3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