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户口随迁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02-21 01:49:24
浏览:538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珠海户口随迁的条件是需要根据不同的随迁落户的人员情况来确定的。在珠海市的落户政策的规定中,如果是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出随迁申请的,可随申请人落户到学历人才专户。
一、珠海户口随迁的条件是什么?
满足人才落户条件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在珠海市办理落户手续。其中,随迁人员落户地址:
(1)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本人和随迁人员均落户到自有房产;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本人和随迁人员均落户到工作单位集体户
(3)申请即无自有房产也无工作单位的,按以下情况办理:
①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地址: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出随迁申请的,可随申请人落户到学历人才专户。
②父母落户地址:父母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出随迁申请的,可落户到学历人才公共户对应的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内。
二、户口迁移的办理材料
1.配偶随迁:
(1)配偶的户口簿;
(2)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2.未成年子女随迁:
(1)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的户口簿;
(2)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及明确小孩抚养权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其中抚养权已变更但未相应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还需提供抚养权变更的公证书);
(4)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
(5)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6)未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未办证的除外)。
3.父母随迁:
(1)父母的户口簿;
(2)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亲属关系证明和亲属关系公证书中必须标明关系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珠海作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较好的大城市之一,也是有很多人想要在珠海落户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应当了解户口迁移的政策,在进行户口迁移的时候,自己首先要准备好户口迁移所需要的证明以及相关的户籍变更的材料等证明。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延伸阅读:
-
拿两个人的户口本或是户口纸(集体户需要本...
-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
-
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母一方报户口,孩子的父...
-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
-
农村户口如果是需要交纳养老保险的话是可以...
-
夫妻登记结婚可以迁户口的时间是: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