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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性文件,农村宅基地不得进行私自买卖交易。
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而个人仅能依法取得其使用权。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如果宅基地之上已盖有永久建筑物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要件,那么此类建筑物则可转让予他人行使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024-05-13 17:5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