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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销至未成年人之烟草等违禁品,乃非法且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之举。
依据我国相关律例规定,严禁向任何年龄段的未成人进行烟草和酒精类产品的推广,对于商家亦提出明确要求,务必于显著位置张贴展示“未成年人不得购买烟酒”的警示标志。
对于此项法规制度的严格执行,若有违规行为被发现,必将受到政府监管部门的严厉纠正及严惩,面临行政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具体条款,亦明确规定禁止或限制公众运输工具及公共场所内的人员吸烟,并需积极引导青少年远离烟草所带来的危害,严禁中小学学生接触并尝试吸烟。
因此,我们应当以最为坚定的立场,反对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全力确保每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
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
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2024-05-13 09:3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