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先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可是很多家庭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已年老体弱,没有监护能力,那么就要由未成年人的有监护能力的兄、姐担任监护人。不过,很多未成年人的哥哥姐姐自己还是孩子,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在这种情况下,将由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来担任监护人,但前提是他们自己愿意承担监护责任,还要经过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同意。
2018-01-20 08:28:2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