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社会保险机构的基本职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它需在其管辖范围内全面贯彻落实由政府所制订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以及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政策;
其次,该机构还需要接受政府的委托,全权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工作。
此外,社会保险机构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及内部审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社会保险机构还需制定社会保险费用的收取与支付业务操作规范,并对其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监管。
除此之外,社会保险机构还需承担起培训与考核社会保险业务人员的责任,以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
最后,社会保险机构还需做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专业解答(1)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2)确定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3)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4)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包括基金的收支管理,等等。
专业解答社会保险局的工作职能主要包括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权责的认定,对于保险基金收支基数进行核定、对养老保险基金做会计报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作进行分析、对有关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核算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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