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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伤残对伤者年龄上有什么不一样吗?

ask****371 安徽-合肥 司法鉴定咨询 2024.05.08 17:24:36 443人阅读

司法鉴定伤残对伤者年龄上有什么不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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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是交通事故吗?

2024-05-08 17:4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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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伤残没有年龄限制

2024-05-08 17:2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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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问题可以电话沟通

2024-05-08 17:25:38 回复

【法律意见】
被人打伤致二级伤残,可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构成伤残的,必须进行鉴定。车祸事故之后,是否进行伤残程度法医鉴定,要看受害人是否构成伤残。受害人构成伤残,主张残疾赔偿金的,因为残疾的确认和参加等级的确定,是确定参加赔偿金的前提条件,必须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程度鉴定。反之,不存在伤残,不主张残疾赔偿金的,则无需进行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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